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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拓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专项核查意见2019-04-1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劲
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拓股份”、“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
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就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
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51号文)的核准,劲拓股份公开
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7.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5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2,162,476.4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9,837,523.55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9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48170009号验资报
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
的合法利益,根椐《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公司于2011年3月11日经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劲拓
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
已于2014年10月30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以下简称“兴
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安路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6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将公司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罗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泰然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79100155200003028)。2016
年2月3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泰然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19,837,523.55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983,384.02
            减: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24,820,907.57
          募集资金专用专户年末余额                                               0.00

注:“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项目不包括定期存款产生利息期末未到账部分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资金用途       账号             金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54959428817                -
               建安路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SMT 焊接设备及 AOI
 2                                                 79100155200003028                -
         公司深圳分行泰然支行    检测设备扩产项目
                                   合计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983.7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54.7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482.0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预计效益
                       分变更)                                                (2)      (3)=(2)/(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SMT 焊接设备及
                         否      10,517.83   10,501.58          5,218.27      10,922.98    100.00% 2018-12-31     无     不适用         否
AOI 检测设备扩产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1,482.17    1,482.17            736.50        1,559.11    100.00% 2018-12-31     无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000.00   11,983.75          5,954.77      12,482.09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12,000.00   11,983.75        5,954.77    12,482.09     100.00%
                                                           一、募投项目具体实施前期,公司拟实施募投项目的土地(宗地编号为 A725-0043) 周边
                                                           规划的市政道路落实情况与预期相差较远,由于缺乏配套的市政道路,募投项目建设所
                                                           需的大型施工设备无法进入,导致建设项目无法如期开工。鉴于土建工程项目涉及政府
                                                           主管部门较多,行政审批手续繁杂,周期较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延长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设劲拓
                                                           高新技术中心项目的议案》。经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对劲拓高新技术中心项目进行扩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建,劲拓高新技术中心项目的总体建设包括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及“SMT 焊接设备及 AOI 检测设备扩产项目”。公司决定在原募集资金使用不变的
                                                           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对劲拓高新技术中心项目进行扩建,扩建后项目建筑面积由原有的
                                                           3.45 万平方米,增加到 6 万平方米,投资总额由 1.53 亿元增加到 2.3 亿元。基于以上原
                                                           因,为保证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工程质量且考虑到土建工程项目建设及验收过程中涉及政
                                                           府主管部门较多,行政审批周期较长,故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由 2017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不存在此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根据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
                                           募集资金 805.23 万元置换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款项。对此,瑞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48170003《关于深圳市劲拓自
                                           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针对此事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独立意见,该
                                           事项已于 2015 年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专户余额为 0 元,募集资金已
使用完毕。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销户,专户注销后,
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
48170003 号)。报告认为,“劲拓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劲拓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18
年12月31日,劲拓股份不存在未达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情
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劲拓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本保荐机构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秋芬                     杨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