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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拓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8-22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何晴
女士、吴易明先生和彭俊彪先生就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经核实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担保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
外担保制度》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包括对子公司担保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亦无以前期间发生并持续至2020年上半年的对外
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况。


                                         独立董事:何晴、吴易明、彭俊彪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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