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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拓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合规性说明2020-09-28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合规性说明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 4 号”)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下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员工持股
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披露指引 4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 4 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监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拟
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 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
引 4 号》等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