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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拓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0-09-28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召
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 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
现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披露指引 4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程
序合法、有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 4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
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 4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
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
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
司可持续发展。
    监事王爱武先生、安鹏艳女士和吴宏伟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事
项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公司不存在有表决权的监事,因而该事项将
直接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