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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拓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6  

                        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
称“新租赁准则”)进行了修订,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
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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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
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和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
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
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
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关
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文
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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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和审核意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
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
(财会〔2018〕35 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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