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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拓股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20  

                        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39,664,9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3,966,498.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
下一年度。
    股本说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42,625,800 股,其中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2,960,82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力,因而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基数为 239,664,980 股。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
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
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2、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 A 股除权前总股本(242,625,800 股)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数和公式计算如下:
    按 A 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0=23,966,498.00÷242,625,800
×10=0.987796 元
    本次权益分派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
=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0987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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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960,820.00 股后的 239,664,9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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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77                        吴限

    2              02*****194                       徐德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高速公路北侧鹤洲工业区劲拓自动化
工业厂区
    咨询联系人:张娜、黄山
    咨询电话:0755-89481726
    传真电话:0755-89481574


    七、备查文件
    1、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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