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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拓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21-06-24  

                        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
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限
先生因涉嫌证券市场操纵,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今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吴限先生函告,获悉其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
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21〕45 号),陈磊先生、林建武先生、吴限先生
三人涉嫌违反 2005 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的
规定,构成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
二百零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没收陈磊、林建武和吴限违法所得共计
165,250,605.33 元,并处以 495,751,815.99 元的罚款,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
661,002,421.32 元,由陈磊承担 50%即 330,501,210.66 元,吴限承担 30%即
198,300,726.40 元,林建武承担 20%即 132,200,484.26 元。依据 2005 年《证券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 115 号)第三条、第五条
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陈磊采取 10 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吴限采取 5 年
市场禁入措施。
    上述拟处罚决定仅为中国证监会对吴限先生的事先告知,最终结果以中国证
监会正式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
二条、第四十二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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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上述拟处罚决定,吴限先生今日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
听证。吴限先生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中国证监会复核成立的,中国证监
会将予以采纳。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吴限先生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不涉及公司资金,上述拟处罚决定
仅涉及吴限先生个人,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活动无关,公司生产经营正
常,经营战略不变。
    吴限先生已于今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请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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