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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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谨
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照相关规定对公司进行核查与监督,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与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1 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1 年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监事 2020 年度薪酬、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
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投
资设立控股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2021 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七)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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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八)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依法运作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核查并发表了相关意
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一)公司财务情况
2021 年,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及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监督与审核工作。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
良好,未发现违规行为。公司编制的各期财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与所涉及事项均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形成了较完
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1
年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本年度内没有发现董事、经
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
益的行为的情形。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加强了管理创新及风险防范方
面的制度建设。目前公司内控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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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订以
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21 年,无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
(五)对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利
润分配的资金来源是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
有利于公司与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一致同意《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21 年,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存在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1 年,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监事会未发现内幕交易,不存在损
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情形。
(九)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021 年,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汇报、列席董事会、查阅公司信息披
露文件等方式,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和监督,监事会
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三、监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王爱武先生、安鹏艳女士和吴宏伟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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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忠实、勤勉、有效的履行监事职责,积极组织并参与监事会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监事意见,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负责,运用法定职权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董事会、
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以及公司财务、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监督,保护
公司、股东、职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违反《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
他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2022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职责,进一
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规范运作经营,同时在后续工作中加强学习,积极适
应公司规范治理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其
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持续稳健发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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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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