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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色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4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5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在宝钛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4 月 11 日以传真与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各位董事。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 5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爱武先生召集
并主持,经与会全体董事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4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
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 年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和错
误记载,亦不存在遗漏,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公司《2014 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1
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编制和审核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及《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8,732.42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 12.90%;营
业利润 4,043.20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 20.31%;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619.95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 19.49%。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客观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生产经营
情况,预计 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72,000 万元,同比下降 5.26%;实现净利润 3,714
万元,同比下降 19.87%;实现净利润 3,714 万元,同比下降 19.8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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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199,474.86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46,405,051.44 元,
按 10%提取盈余公积金 4,640,505.14 元后,2014 年度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41,764,546.30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88,074,907.38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 229,839,453.68 元。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2,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2 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8,484,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
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关
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2014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年度关联交易总额
受控,未突破年度关联采购计划目标;关联交易采购程序与定价方式符合相关制
度规定,关联采购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5 年,公司(包括子公司)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 8000 万元,其中计划在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钛、锆、镍等材料,总额不超过 6000 万元;在宝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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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复合板材料,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此计划是根据公司 2015
年度经营计划及业务需求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关于确认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计划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2014
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32 万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同意该报告。

    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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