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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色股份: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5-05-07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
午13:00 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鉴于本
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
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再次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决定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4日-2015年5月15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
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
15:00至2015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
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8日(星期五)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
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南京宝
色股份公司办公楼5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
    9、《关于确认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
议案》;

    10、《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申请不超过 6 亿元综合用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12、《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20、《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1、 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22、《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3、《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与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
建设科技研发产业基地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第23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项、第3项至
第15项、第17项至第22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
16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3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15年5月14
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登记请
在信封上注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
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9:0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公
司办公楼602董事会办公室
    (2)信函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董
事会办公室,邮编:211178
    (3)传真号码:025-51180028(传真请标明:董事会办公室收)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30分钟到会场
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
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402

                                     4
       2、投票简称:宝色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15日(周五)9:30-11:30;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宝色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表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

  1             《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

  2             《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3             《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4              《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

  5              《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00

  6              《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

  7          《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00

  8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00
           《关于确认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5年度日常关
  9                                                                    9.00
                            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5年度申请不超过6亿元综合用信额度的议
  10                                                                  10.00
                                   案》
  11           《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11.00

  12           《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2.00

  13            《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              13.00

                                      5
 14      《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00

 15       《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00

 16       《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00

 17      《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7.00

 18      《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8.00

 19        《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19.00

 20      《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0
         《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21                                                              21.00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22        《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2.00

          《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与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
 23                                                              23.00
            委员会签署<建设科技研发产业基地协议书>的议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
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
                                    6
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通过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这两种方式办理身份认证。具体身份认
证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股东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或其它相关系统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
区”,进行服务密码的申请。股东申请服务密码,须先在“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在“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
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申报规定如下: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申购价格”
项填写1.00 元;“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服务密码可在
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2)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址:
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南京
宝色股份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
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7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克义
    联系电话:025-51180028
    联系传真:025-51180028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
    邮政编码:211178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8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公
 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
 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5年度
 9
                  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5年度申请不超过6亿元综合用信额度
 10
                          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12      《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4
                          的议案》
       《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15
                            议案》
       《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16
                            议案》
       《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7
                          的议案》

                                     9
     《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8
                        的议案》
     《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
19
                          案》
     《关于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
                        的议案》
     《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21
         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22
                          案》
     《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与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
23   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建设科技研发产业基地协议书>
                        的议案》



股东: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15 年   月    日。



附注:
1、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相应表决意见栏内划“√”。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10
  附件二: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                          法人股东
  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
    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5年5月14日 16:30 之前送达、邮
  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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