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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色股份:关于取得土地使用证的补充公告2016-07-20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关于取得土地使用证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披露的《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投资项目为“特材
管道、管件产业化项目”。

   2015 年 1 月 29 日《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5-006)
披露了募投项目变更为“一期钛、镍、锆等材料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
造厂房)项目”。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取得
土地使用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30)。现就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 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法定程序参与了南京市国
土资源局江宁分局组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拍挂,并通过挂牌出让方式以
4781 万元人民币成功取得面积为 79623.04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编号 NO.
宁 2015JN030),并签订了《出让成交确认书》。此土地为公司建设“一期钛、镍、
锆等材料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房)项目”所需土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
次竞买资产的行为,无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 竞买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NO.宁 2015JN030

   2、容积率:≥1.0 且≤2.0
   3、挂牌成交额:人民币肆仟柒佰捌拾壹万元整(小写:47,810,000.00)

   4、地块位置:滨江开发区飞鹰路以北、景明大街以西地块

   5、地块面积:79623.04 平方米

   6、规划用地使用性质:工业用地

   7、土地终止日期:2066 年 5 月 5 日

    三、 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竞拍成功后使用募集资金全额
支付竞购款项。
    四、 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 目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投资项目为“特材管道、管件产业化项目”,建筑地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
开发区宝象路 15 号。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39,889 平方米(已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
地使用权,土地证编号:宁江国用(2010)第 07048 号)。由于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通过研发和技术改造,利用已有的厂房、特材压力容器生产装备以及购
置的少量特材管道管件专用设备形成了一定批量的特材管道管件产品生产能力,
在新市场、新领域未开发前,公司现有生产设施已可以满足已开发的管道管件市
场需求,保证现有的市场份额。而化工、冶金、电力等非标特材装备使用行业新
技术、新工艺应用、扩大产能需求及成本驱动等因素,超限特材非标装备的需求
将呈现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为把握新变化,促进公司的运营能力,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 “一期钛、镍、锆
等材料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房)项目”,并通过招拍挂方式用募
集资金购买新的建设用地。本次竞买江宁滨江开发区飞鹰路以北、景明大街以西
79623.04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即是为了用于建设“一期钛、镍、锆等材料
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房)项目”。

   2、 对公司的影响:

    该地块系公司募投项目“一期钛、镍、锆等材料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
备制造厂房)”的实施地点,竞拍成功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产品转
型升级,拓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空间。

    五、 备查文件

   1、《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