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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色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11-21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出于产业资源结构调整需要,拟收购公司全
资子公司宝色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减轻公司经营压力、改善公司盈利水平,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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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晓光              曾庆军                 赵   彬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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