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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色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6-11-25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8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宝色股份,证券代码:
300402)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6 年 11 月 23 日、2016 年 11 月
24 日、2016年11月25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持股5%以上股东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实,公司和控股股东正在进行收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宝色特种设备
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详情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关于转让宝色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持股5%以上股东作了减持股份计划,详情
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关于公司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除上述事项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 日发布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复牌
公告》,披露了公司决定终止筹划重大事项的相关事宜;

    3、公司承诺,在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暨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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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7、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8、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集
团”)出于产业资源结构调整需要,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开始筹划收购本公司控
全资子公司宝色特种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色设备”)100%的股权。公司
为调整资源结构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向宝钛集团转让持有的宝
色设备 100%股权,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股权转让
意向书>的议案》。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
公告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宝钛集团进行过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
易。目前有关事项正在进行中,具体事宜尚需根据审计、评估等结果进一步协商,
正式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山西华鑫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海”)为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计划自 2016 年 11 月 22 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755 万股的本公司股份,华鑫海按计划减持后,公司将
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管理部《关于对南京
宝色股份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6】第 84 号)(以下简称“《关注
函》”)要求公司在 11 月 16 日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同时以书面形式回
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由于核查涉及方面较多,相关自查工作无法在预定的时间内
完成,公司进行了延期回复的申请,详见 2016 年 11 月 1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延期披露<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公司已在 2016
年 11 月 21 日完成各项工作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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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正处于筹划阶段,三方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是
框架协议,属初步商谈结果,具体事宜尚需根据审计、评估等结果进一步协商。
正式协议及最终的交易金额等相关事项尚需向有权部门报批备案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均存在审批不获通过的风险。具体的交易方案及其相
关审议程序还未进行,最终交易方案及该项交易能是否能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华鑫海减持后,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减持行为可能对股价造成
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披露为准。本公司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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