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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色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6-12-30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9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2 月 29 日,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色股
 份”)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山西华鑫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海”)
 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华鑫海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0,0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山西华鑫海贸      大宗交易      2016 年 12 月 27 日       25.02      3,000,000      1.485%

 易有限公司         合计                —                 —        3,000,000      1.485%


      截至目前,华鑫海分别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2016 年 12 月 27 日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0,000 股、3,000,000 股,累计减持
 5,000,000 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7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8,200,000          13.96%        25,200,000     12.475%
 山西华鑫
               其中:无限售条
 海贸易有                         13,100,000          6.485%        10,100,000      5.00%
                   件股份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100,000          7.475%        15,100,000     7.475%


                                                1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监会公告【2016】1 号)、《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东华鑫海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完成后,
华鑫海持有本公司股份 2,5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75%,仍为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

    3、本次减持股东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做出减持价格承诺如下:

    (1)华鑫海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宝
色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每年减持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25%。

    (2)上述锁定期满后,华鑫海减持宝色股份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3)自宝色股份股票上市至华鑫海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如华鑫海处置宝色股份股票时违反上述承诺,李向军和华鑫海主动披露,并
公开道歉,同时违反承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宝色股份所有。

    华鑫海本次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均符合上述承诺。

    4、本次减持股东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作了减持计划,详情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本次减持符合上
述减持计划。

     三、 备查文件

    1、山西华鑫海贸易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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