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宝色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53 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承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4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27,970,000.00 元,扣 除 保 荐 承 销 费 及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28,285,313.36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199,684,686.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211293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27,970,000.00 减:发行费用 28,285,313.36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99,684,686.64 加:2015 年度利息收入 3,621,572.53 减:2015 年度已使用金额 157,169,353.66 减:2015 年度手续费 10,252.17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6,126,653.34 加:2016 度利息收入 712,992.18 减:2016 度已使用金额 13,617,545.10 减:2016 度手续费 2,842.35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3,219,258.07 加:当期利息收入 72,149.22 1 减:当期已使用金额 30,550,064.00 减:当期手续费 6,902.40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34,440.8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监督和管理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经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修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江苏 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账 号 存储余额 存储形式 交通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320006637018010180058 1,293.73 活期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 93120154500000289 2,733,147.16 活期方式 城南支行 合计 2,734,440.89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 2 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 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表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3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19,968.47 3,055.01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968.47 20,133.70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 是否已变更 募 集 资 金 截 至 期 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 本报告期实 是 否 达 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项目(含部 承 诺 投 资 累 计 投 入 进度(%)(3)= 定 可 使 用 状 金投向 总额(1) 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特材管道、管件产业化 是 20,000 0 0 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一期钛、镍、锆等材料 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 否 0 19,968.47 3,055.01 20,133.70 100.83% 2017 年 4 月 不适用 否 否 限装备制造厂房)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000 19,968.47 3,055.01 20,133.7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 20,000 19,968.47 3,055.01 20,133.7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1、特材管道、管件产业化项目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为了更有效利用募集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满足公司超限特材非标设备订单的生产条件,经 2015 年 1 月 10 具体项目)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5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原募投项目“特材管道、管件产 4 业化项目”变更为“一期钛、镍、锆等材料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房)项目”。 2、一期钛、镍、锆等材料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房)项目 项目计划于 2016 年 6 月底投入试运营,但在建设期间,因南京青奥会停工、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停工以及受雨雪天气的影 响,导致项目工程被多次、长时间停工,工程进度被拖延。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5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地点变更情况 《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特材管道、管件产业化项目” 变更为“一期钛、镍、锆等材料 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房)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 15 号”变更为“景明大 街以西,宝象路以南,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现有厂区对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不适用 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5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交通银行南京江宁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 途及去向 城南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2017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6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截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对应的 变更后项目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实 截 至 期 末 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原承诺 拟投入募集 际投入金 际累计投入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 资金总额(1) 额 金额(2) (3)=(2)/(1) 态日期 特材管 一期钛、镍、锆等材料装备制 道、管件 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 19,968.47 3,055.01 20,133.70 100.83% 2017 年 4 月 不适用 否 否 产业化 房)项目 项目 合计 19,968.47 3,055.01 20,133.70 100.83% / / / / 变更原因: 原募投项目“特材管道、管件产业化项目”拟通过建设特材管道、管件 生产厂房和生产线,实现公司专业化生产非标特材管道管件,弥补公司非标 特材产品结构不足,满足市场需求,进而提高公司在非标装备制造领域的综 合影响力。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通过研发和技术改造,利用已有的厂房、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特材压力容器生产装备以及购置的少量特材管道管件专用设备形成了一定 批量的特材管道管件产品生产能力,在新市场、新领域未开发前,公司现有 生产设施就可以满足已开发的管道管件市场需求。 由于化工、冶金、电力等非标特材装备使用行业的新技术、新工艺应用、 扩大产能需求及成本驱动等因素,超限非标特材装备的需求将呈现广阔的市 7 场发展前景。目前公司现有厂房的最大起吊能力为 200t,设备最大生产直 径为 8.5m,整体热态试验装置最大尺寸为 30m×6.7m×7.2m(长×宽×高), 而公司已承接的两项大额设备订单最大直径达 12.5m,要求起吊能力达 580t,整体热态试验装置尺寸至少达 65m×8.5m×10m(长×宽×高),均必 须具备专用超限厂房以及特殊设备才能完成。因此,为把握市场变化,促进 公司的运营能力,建设超限装备制造厂房、购置特殊设备,使之尽快形成生 产能力是当务之急。所以为了更有效利用募集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决定将原募投项目“特材管道、管件产业化项目”变更为“一期钛、 镍、锆等材料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房)项目”,系公司根据 投资效率及建设紧迫性的更优选择。 决策程序: 经 201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15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原募投项目“特材管道、管件产业化项目”变更为“一期钛、镍、锆等 材料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房)项目”,以满足公司超限特材 非标设备订单的生产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 月 29 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8 2015-004)。 项目计划于 2016 年 6 月底投入试运营,但在建设期间,因南京青奥会停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工、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停工以及受雨雪天气的影响,导致项目工程被多 次、长时间停工,工程进度被拖延。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