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关于追认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4-19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关于追认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宝色特种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色设备”)在作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双方通过协议约定,当宝色设备或本公司出现
临时性资金短缺向对方提出资金需求时,为保证双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在对方资
金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可给借款方提供短期借款,用于临时性资金周转。
按照协议约定,对于每笔借款,借款方借用时间不超过 20 天,在约定还款期
限内免息,如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方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的 120%向对方支付
相应的利息。
根据上述协议,2017 年 1 月 3 日,公司给宝色设备借款 1,000 万元,该笔借
款宝色设备已于 2017 年 1 月 4 日全额归还。2017 年 1 月 10 日,公司向宝色设
备借款 1,000 万元,该笔借款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全额归还。
由于公司经 2016 年 12 月 8 日、2016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宝色设备 100%股权转让
给公司控股股东,宝色设备转变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的议案》,关联董事高颀、 王建平、丁忠杰、王俭、季为
民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获得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宝钛集团应回
避表决此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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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宝色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朝远
注册资本:8,5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住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钛城路 1 号
经营范围:钛、镍、锆、钽、铜、钢、不锈钢及其合金和金属复合材料(爆
炸复合材料除外)、耐蚀材料的特种设备、非标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
安装、维修、技术咨询;相关制品、设备配件和来料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控股股东的所属
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一母公司。
(3)宝色设备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 2016 年
1、资产总额 281,894,043.80 273,981,292.70
2、负债总额 240,405,007.78 217,206,024.44
3、所有者权益合计(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41,489,036.02 56,775,268.26
4、营业收入 204,749,179.85 49,201,613.94
5、营业利润 -18,663,678.54 -28,733,763.00
6、净利润(不含少数股东损益) -15,286,232.24 -28,506,066.77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689,377.98 -20,280,391.63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因宝色设备临时资金周转所需,2017 年 1 月 3 日公司给宝色设备借款 1,000
万元,该笔借款宝色设备已于 2017 年 1 月 4 日全额归还。
2、本公司因临时资金周转所需,2017 年 1 月 10 日公司向宝色设备借款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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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该笔借款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全额归还。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给关联方借款,系因宝色设备临时资金周转所需,借款免息,但逾
期还款时,公司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 120%收取利息。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是为满足公司临时资金周转所需,借款免息,但逾
期还款时,公司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 120%支付利息。
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给关联方借款系因宝色设备临时资金周转所需,拆借时间短,资金
得到及时收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产
生重大影响。
本次公司向宝色设备借款系为满足公司临时资金周转所需,公司已在约定期
限内还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产
生重大影响。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2017 年度,公司为宝色设备向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7,200 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为 6,700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担保余额为 2,000 万元,
占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余
额为 0 万元。
2、2017 年度,公司向宝色设备采购产品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金额为 52.48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给宝色设备借款系因宝色设备临时资金周转所需,拆借时间短,资
金得到及时收回;公司向宝色设备借款是为满足公司临时资金周转所需,公司已
按约定期限还款。上述事项未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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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
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给关联方宝色设备借款系因宝色设备临时资金周转所需,拆借时间
短,资金得到及时收回;公司向关联方宝色设备借款是为满足公司临时资金周转
所需,公司已按约定期限还款。上述事项未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在公司第四
届第二次董事会上补充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追认公司与关联方拆借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宝色股份与宝色设备之间的借款系因临时资金周转所需,拆借时间短,且资
金得到及时收回;上述事项未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追认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董事会
的表决程序需符合证券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
上述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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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报告。
6、企业财务凭证。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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