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15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以公告形式发
布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4:00 在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
区景明大街 15 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高颀先生主持现场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3 名(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67.7535%。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人数 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6,862,0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7.7535%
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12,0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5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 2018 年 12 月 29 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36,8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2%;
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张波、朱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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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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