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公告编号:2019-022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山西华鑫海贸易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1),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山西华鑫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鑫海”)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00%),减持期间
为前述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
区间内,大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山西华鑫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
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山西华鑫海尚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山西华鑫海目前仍持有本公司 20,65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22%,与减持计划前所持股份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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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西华鑫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
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3、山西华鑫海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
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山西华鑫海严格遵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山西华鑫海贸易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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