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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色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19-07-27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山西华鑫海贸易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1),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山西华鑫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鑫海”)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00%),减持期
间为前述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2019 年 7 月 26 日,公司收到山西华鑫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的告知函》,山西华鑫海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山西华鑫海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西华鑫海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0,65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22%,与本次减持计划前所持股份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1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山西华鑫海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在本次减持计划期

间,山西华鑫海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
股份减持计划。

   3、山西华鑫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山西华鑫海贸易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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