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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色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庆军)2021-04-21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曾庆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及
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由于本人在公司任期届满六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不能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2020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
独立董事的议案》,至此,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在任期
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0 年,本人在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
情况,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3            0            3              3       0        0          否


    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与公司管理层
积极交流,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认真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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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
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了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对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按照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下列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1、在 2020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公司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政策变更、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2019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就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20 年审议的以上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以上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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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聘任
的董事会秘书以及补选的董事、独立董事进行了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履行了提名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参与公司现场考察,重点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
行、财务运行等方面的情况;并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密切沟通和联系,了解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市场
订单情况的影响,以及公司的成果转化、技术研发、先进装备需求等情况;经常关
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特别关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化工、电力、环保、新能源等行业领域的相关政策,并及时向公司传递有关信息;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督促公司加强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
工作。

    3、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保持规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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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及时学习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转达的相关部门出台的最新政策和法律法规文件,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和上市协会等组织的相关独
立董事或董事的培训,使自己可以及时了解资本市场的发展动态和监管要求等,牢
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2020 年 7 月 28 日,本人参加了由江苏省上市协会举办的“空中讲堂—新证系
列培训”开设的“新《证券法》下上市公司证券违法责任”相关专题培训。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本人委托公司独立董事蒋建华女士在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上代表本人进行述职,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
营、规范运行,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曾庆军

                                                     2021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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