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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色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春松)2021-04-21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春松)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被选
举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后,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
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
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任职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0 年,本人任职后,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
情况,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2            0            2              2       0        0          否


    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与公司管理层
积极交流,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认真审议
会议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
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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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下列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公司核销部分
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0 年,本人任职后,公司未发生需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审议的
事项。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财务运行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
沟通和联系,了解公司的市场和业务情况,探讨行业和公司的未来发展等;更多关
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公司传递环保领域的市场
前景与政策动向等;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有效建议,督促公司加强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对每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
露工作。

    3、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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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保持规范运
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及时学习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转达的相关部门出台的最新政策和法律法规文件,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和上市协会等组织的相关独
立董事或董事的培训,使自己可以及时了解资本市场的发展动态和监管要求等,牢
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 25 日,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 116 期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020 年 12 月,本人参加了由江苏省上市协会举办的关于贯彻学习《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宣讲培训活动。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2021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效建议,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
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春松

                                                        2021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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