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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色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春松)2022-04-01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春松)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
实、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的发
展,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均按时出

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董
事会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7            1            6              7       0        0          否


    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与公司管理层
积极交流,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认真审议
会议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按相关规定就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
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了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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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下列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在 2021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就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2、在 2021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 2021 年 4 月 18 日,就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1 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4、在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会计政策变更、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5、在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 2021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6、在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就补选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等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21 年审议的以上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以上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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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换届前,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换届后,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
    2021 年度,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主持了提名委
员会的日常工作。2021 年度参加、主持了 2 次会议,对董事会换届独立董事和非独
立董事的候选人、以及后续补选的非独立董事进行了资格审查,履行了提名委员会
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2021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
工作。2021 年度参加了 2 次会议,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公司经理
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进行了审议,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
职责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关注了公司运营和内部控
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财务运行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和联系,
了解疫情、双控等不利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公司的发展需求和遇到的
困难等;关注国家行业政策指导方向,与公司探讨环保装备市场需求;积极对公司
内部管控提出建议,督促公司加强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每一
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认真学习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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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和深交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
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
保持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加强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及时学习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转达的相关部门出台的最新政策和法律法规文件,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和上市协会等组织的相关培
训,使自己可以及时了解资本市场的发展动态和监管要求等,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
规范运作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2021 年本人参加了由江苏省上市协会举办的“空中课堂-新证系列培训”、股票
交易类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等线上直播培训,以及公司组织的关于股票交易类行为规
范专题直播培训。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2022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
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
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春松

                                                         2022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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