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五 )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路 89 号(紫金 研发创业中心)7 号楼 11 层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管理中心 1118 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14 日 9:15 —15:00。 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高颀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股东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9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 137,31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8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为 2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6,850,000 股,占 1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4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17 人,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46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4%。 (2)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7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46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17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6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4%。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02%; 反对 13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8%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987%;反对 13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2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02%; 反对 13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8%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987%;反对 13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2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 3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5868%;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 0 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 5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募投项目名称变 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1%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1%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1%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1%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6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7 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1%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2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3%; 反对 9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9% ;弃权 3,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6166%;反对 9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527%;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1%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的张翠雨律师、杨梅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观意字【2022】第 006792 号)。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4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