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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色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0-14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五 )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路 89 号(紫金
研发创业中心)7 号楼 11 层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管理中心 1118 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14 日 9:15
—15:00。

    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高颀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股东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9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 137,31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8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为 2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6,850,000 股,占

                                     1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4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17 人,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46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4%。

    (2)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7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46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17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6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4%。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02%;
反对 13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8%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987%;反对 13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2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02%;
反对 13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8%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987%;反对 13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2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


                                      3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5868%;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 0


                                      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


                                      5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募投项目名称变
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1%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1%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1%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1%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6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7
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1%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2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3%;
反对 9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9% ;弃权 3,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6166%;反对 9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527%;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1%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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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的张翠雨律师、杨梅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观意字【2022】第 006792 号)。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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