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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色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23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
送达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合
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颀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颁布实施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逐项自查,认定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
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颁布实施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
案(修订稿)》进行相应修订,修改适用的法规依据及有关内容,更新本次发行审批
程序、募投项目审批等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的《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颁布实施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进行相应修订,修改适用的法规依据及有关内容,更
新本次发行审批程序等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的《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2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颁布实施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同步对《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进行相应修订,更新本次发行募投项
目审批等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
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颁布实施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同步对《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进行相应修订,更新本次发行摊薄即
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修订稿)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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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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