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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色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以电子邮
件及短信方式送达给公司全体监事。

    会议应参会监事 5 名,实际参会监事 5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爱武先生召集
并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的《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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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60,366,832.16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实 现 净 利 润 为
60,350,979.5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6,035,097.952元后,2022年度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54,315,881.568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60,362,841.61元,减去2021年度
派发的现金股利20,200,000元,截至2022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4,478,723.18 元。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4,379,147.92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194,379,147.92 元。

     公 司 2022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拟 定 为 : 以 公 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 股 本
20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3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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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
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
保证了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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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其出
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
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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