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伊之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11-23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有关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伊之密精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拟吸收合
并全资子公司佛山顺德伊之密模压成型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伊之密精密
注压科技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佛山顺德伊之密模压成型技术有限公
司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吸收合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本次吸收合并是必要、合理的,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合并,不会因吸收合并造成公
司权益发生变化,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3、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吸收合并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及

                                       1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伊之密精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佛
山顺德伊之密模压成型技术有限公司事项,同意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吸收合并的总
体安排。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会计报表格式是根据财政部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
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
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
次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会计报表格式。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何和智                                  刘奕华


                                            ___________________
           梁志锋                                  杨   格




                                                 2018 年 11 月 2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