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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之密:独立董事(梁志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7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梁志锋)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经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

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会议的情况。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
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认真审议
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0 年度,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三位独立
 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就《关于公
司<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延长买方信贷担保额
度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佳全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
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
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31 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就《关于向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就《关于公司

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

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涉及关联交易(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

股东大会授权事项相关表述的议案》、《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11 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就《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

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5 个事项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就《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设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及人员组成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9 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就《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5 个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就《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了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均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履

行职责。现就 2020 年度本人在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提名委员会

    2020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为提名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0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两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为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多次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机会到公司现场进行实地考察,

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

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运营动态。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还积极学习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转达的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有关最新政策和法规文件,更全面地了解上市

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

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2020 年,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

    (二)2020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

    (三)2020 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2020 年度,本人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展望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

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

考意见,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积极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衷心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
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

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梁志锋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