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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现场检查报告2022-01-05  

                                                                                                 现场检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伊之密”或“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对伊之密 2021 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伊之密
保荐代表人姓名:于首祥                        联系电话:0755-23819335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琳翕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于首祥、张璐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 9 月-2021 年 12 月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查看上市公司三会文件和公司
治理制度;(3)查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4)现场查看公司主要管理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是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是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是
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不适用
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内部审计相关制度及报告;(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3)查阅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等;(4)查阅募集
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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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是
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是
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是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是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是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是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是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是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是
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是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及信息披露审批表;(2)查
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材料,包括会议通知、签到表、会议记录、会议决议、
公告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
                                                                是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
                                                                是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
(3)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相关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资料和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是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是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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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
                                                              是
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是
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的三会文件;(2)查阅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对账单;(3)查阅公司定期报告,访谈公司管理层,查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是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
                                                              是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                   不适用
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
                                                              是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业绩波动情况;(2)查阅同行业上市公
司的定期报告,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公司所面临的风险
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2)访谈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等资
料;(3)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是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不适用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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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未发现公司需要进行整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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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首祥                袁琳翕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1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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