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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之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2022-03-18  

                        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廖昌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之密”或“公司”)近日收到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廖昌清的《持股情况自查报告》,向公司通报了其最新的持
股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公
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证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廖昌清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
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
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
查、审理终结。广东证监局认为,廖昌清作为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向伊之密提
供含有虚假记载内容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并通过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其后未
按规定向上市公司报告并披露其持股变动情况,导致 2020 年 7 月 23 日伊之密发
布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临时公告以及伊之密 2020 年年报、2021 年半年报中有
关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该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
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依
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廖昌清改正,给予
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详情请查看广东证监局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布
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0 号)。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廖昌清实际控制使用如下 3 人名下的 5 个证券账户:“廖昌清”安信证券账户、
“廖昌清”华泰证券账户、“程燕平”华泰证券账户、“廖传明”华泰证券账户、“廖传
明”安信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通过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
元科新 5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科新 53 号”)、安信证券资管-廖昌
清-安信资管创赢 1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创赢 13 号”)实际持有并
控制“伊之密”股票。
    二、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
    2019 年 5 月 8 日,廖昌清与其配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伊之密股票,成
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2020 年 2 月 5 日至 2 月 10 日,廖昌清通过实际控制
并使用的“廖传明”账户单向增持伊之密股票。截至 2020 年 2 月 7 日,廖昌清通
过账户组实际持有伊之密股票 25,967,810 股,持股比例达到 6.0111%。廖昌清在
实际持股比例达到 5%后,持股比例增加超过 1%,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
告。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
第四十六条等相关规定。
    廖昌清于 2014 年 5 月起至 2020 年 8 月任伊之密董事、副总经理,同时为伊
之密持股 5%以上股东。2020 年 2 月 10 日,廖昌清通过实际控制并使用的“廖传
明”账户买入伊之密股票 99 万股,买入金额合计 715.77 万元。截至 2020 年 2 月
10 日,廖昌清通过账户组实际持有伊之密股票 26,957,810 股,持股比例达到
6.2402%。2020 年 7 月 22 日,廖昌清的配偶卖出“伊之密”股票 100 股,卖出金
额合计 1110 元,买卖行为前后间隔不足六个月。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
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截至 2020 年 7 月 22 日,廖昌清通过账户组实际持有的伊之密股票 26,957,710
股,持股比例为 6.2402%。当日,廖昌清、程燕平将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发送至伊之密,称廖昌清、程燕平合计持股比例为 4.99%,不再为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2020 年 7 月 23 日,伊之密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
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前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其后,廖昌清未再
向伊之密报告持股变动情况。
    2020 年 8 月 26 日,伊之密发布《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董事、监事离
任的公告》,披露廖昌清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非独立董事以
及专门委员会职务,同时披露廖昌清承诺在离任后半年内不减持廖昌清持有的伊
之密股份。2020 年 8 月 3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廖昌清通过实际控制的廖
传明账户减持伊之密股票 2,425,500 股,减持比例为 0.5615%。截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廖昌清通过通过账户组、科新 53 号实际持有公司股票 24,532,21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6788%。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发行新股 360 万股实施
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廖昌清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6318%。2021 年 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期间,廖昌清通过实际控制的廖传明账户减持伊之密股票
680,000 股,减持比例为 0.1561%。截止 2021 年 2 月 18 日,廖昌清通过账户组、
科新 53 号、创赢 13 号实际持有公司股票 23,852,2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4757%。廖昌清违背承诺通过“廖传明”账户累计减持 310.55 万股,合计减持金
额 5005.75 万元,却仍通过伊之密在公司 2020 年年报、2021 年半年报中披露廖
昌清已履行承诺,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
三条等相关规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廖昌清通过账户组、科新 53 号实际持股比例为
5.6318%。但伊之密披露的 2020 年年报,显示科新 53 号持股比例为 2.53%,廖
昌清持股比例为 2.37%,上述情况与廖昌清实际持股情况不符。
    2021 年 4 月 12 日,廖昌清通过实际控制的廖传明账户减持伊之密股票 20,000
股,减持比例为 0.0046%,廖昌清通过账户组、科新 53 号、创赢 13 号实际持有
公司股票 23,832,2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4711%。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廖昌清通过账户组、科新 53 号、创赢 13 号实际持
股比例为 5.4711%。但伊之密披露的 2021 年半年报,显示科新 53 号和创赢 13
号持股比例分别为 2.53%、2.36%,同时披露廖昌清、程燕平为科新 53 号、创赢
13 号的投资者,但未披露廖昌清的具体持股比例,上述情况与廖昌清实际持股
情况不符。
    2021 年 9 月 3 日,伊之密向特定对象增发股份 34,026,084 股,廖昌清通过
账户组、科新 53 号、创赢 13 号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0747%。
    2022 年 1 月 10 日,伊之密因股权激励回购 480,400 股,廖昌清通过账户组、
科新 53 号、创赢 13 号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 5.0799%。
    三、股东目前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昌清通过账户组、科新 53 号和创赢 13 号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23,832,2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0799%,廖昌清仍为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廖昌清及其配偶程燕平具体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账户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廖传明                     2,232,310            0.4758%
                 廖昌清                        12,200            0.0026%
                 程燕平                       287,700            0.0613%
               科新 53 号                   11,000,000           2.3447%
               创赢 13 号                   10,300,000           2.1955%
                 合计                       23,832,210           5.0799%



    四、其他情况
    廖昌清对未真实、准确、完整向公司提供持股信息情况、违反承诺减持股票、
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深表歉意,并将在以后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的要求披露持股变动信息,依法依规买卖公司股票。
    此外,公司将对大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培训,建立
健全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自律
规则的要求买卖公司股票。
    五、备查文件
    1、廖昌清出具的《持股情况自查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