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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之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议案及2021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2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议案及 2021 年度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的有关议案及 2021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
     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
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在 2021 年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
够有效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
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
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关内控指引的情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
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
们一致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内容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
声誉,我们一致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及客户提供了金额为 20,935.33 万元的担保
(详见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第六节),我们已对相关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剔除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195.82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
净资产的 0.09%;包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32,531.69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4.88%。除上述对外担保外,公司不存在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上述对外担
保已经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已
经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公司在披露对外担保时已经充分揭示了
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目前,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
承担担保责任。

   六、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为参股公司江西亿丰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为满足生
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江西亿丰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各股东方按持股比
例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原材料等交易,上述交易均为公司实际生产经
营需要,符合公司需求,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权限,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所需,有
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
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
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2021 年度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仅开展金融衍
生产品投资业务。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业务,主要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
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有利于公司开展海外业务。公司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开展金融衍生产
品投资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
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业务主要是鉴于公司及子公司持
有大量的外汇资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
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
兑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外汇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业务。该业务不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外汇金融衍生产品投资,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笔不超过 1 亿
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
有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单笔不超过 1 亿元,累计发生额不超过 7.5 亿元额度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短期
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十一、关于延长买方信贷担保额度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买方信贷业务拟担保对象为财务状况良好的客户和符合银行固定资产
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借款人,公司已将上述担保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对公
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延期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股东
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
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陈启愉先生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其有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的情形,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陈启愉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名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
关议案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议案及 2021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何和智                                 梁志锋


                                          ___________________
          杨   格                                殷小春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