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延长买方信贷担保额度有效期的核查意见2022-04-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买方信贷担保额度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广东伊之密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之密”或“公司”) 2020 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伊之密拟向广东顺
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
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和 2016 年 10 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以“消费信
贷担保”模式购买公司产品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为扩大
公司销售规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采用专用机械设备行业通用的“买方
信贷”业务模式开展销售活动。顺德农商行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推荐的符合条件的
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贷款,贷款金额、利率等具体内容以银行与借款人签署的具
体借款合同为准,该贷款全部用于客户向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或其
子公司支付采购货款,公司为通过公司或子公司以买方信贷方式购买公司产品的
客户在顺德农商行贷款金额不超过 2.6 亿元人民币范围提供连带担保责任,额度
有效期为 24 个月,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担保期间至相应借款合同约定
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三年。详细内容查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
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9)。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和 2018 年 5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和 2017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买方信贷担保额度有效期的议案》,
将原担保额度有效期延长 24 个月以及 2020 年 4 月 28 日和 2020 年 5 月 20 日分
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9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买方
信贷担保额度有效期的议案》,将原担保额度有效期再延长 3 年。
目前,该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担保期限将到期,公司拟将延长买方信贷担保额
度有效期 3 年,贷款金额不超过 1 亿元,担保期间至相应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三年。
上述有关担保事项,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有关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如下:
1、授信方: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
2、买方信贷申请额度:1.00 亿元人民币
3、额度申请人: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4、额度有效期:36 个月
5、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6、被担保人:伊之密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对象为准
7、额度担保人: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8、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
9、额度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以具体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10、担保责任:伊之密为相关客户的贷款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担保期限:相应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后三年
11、业务授权:具体业务发生时,由公司董事长陈敬财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办
理本次授信额度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
贷款等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伊之密承担
12、其他:(1)本次申请额度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金额、期限、利率与费
率、偿还等事项以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为准;(2)公司本次申请的买方信贷业
务的额度用途为专项用于借款人向公司及子公司购买其设备及其他相关服务
二、本次对外担保的目的
公司本次拟为以“买方信贷”模式购买公司产品的客户提供担保,主要是为
了帮助意向购买公司产品的客户解决其购买活动的资金周转问题,有助于公司及
子公司开拓市场及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共赢发展。
三、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存在的主要风险
当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担保的客户出现逾期还款时,公司需及时向银行缴存客
户所欠的贷款本息,因此公司承担着客户未能如期还款而代为偿还的风险。
2、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该制度是由事前控制(风险预警)、事中
控制(风险控制)、事后控制(风险化解)三大部分组成的风险防范体系,是避
免公司信贷担保风险最重要的保障措施。事前控制即风险预警系统,包括用户信
用评价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如,为客户申请贷款之前,公司必须对其资信情况
进行详细调查,把客户的资格信用程度量化成 100 分,作为企业信用评价依据;
事中控制即风险控制,包括制度和密码锁定。如,产品发出后,财务资信人员与
业务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并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机台调试、投入生产后
的运行及解决故障的时间等情况。通过动态跟踪与服务,可以观察了解客户运营
情况,实现了监测与服务的有效结合;事后控制即风险化解系统,主要是法律手
段维权制度。消费信贷合同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制定,当出现逾期欠款时即启动《逾
期欠款预警制度》。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寄发财务追收函或律师追收函。财务
追收函及律师追收函无效的,依法启动诉讼追收程序。总体而言,在有效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有利于公司与客户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四、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17.76 万元,占本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0.05%,本公司对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71,846.99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31.87%。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本次拟实施的最大对外担保额度为 10,000.0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的 2.23%、净资产的 4.48%。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买方信贷担保额度有效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次对外担保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核查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资料,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其他相关资料。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
为:
1、伊之密拟向顺德农商行申请不超过 1.00 亿元的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
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对伊之密的本次决议无异议;
2、本次担保行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伊之密在落实好风险控制措施的情况下,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
利于维护股东利益,但公司仍可能面临因债务人违约而造成损失的风险,若因任
何原因导致债务人出现大面积违约,则可能对伊之密造成重大影响。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延长买方信贷担保额度有效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首祥 袁琳翕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