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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之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22-013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之密”)参股
公司江西亿丰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亿丰”)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拟向金融机构申请 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持有江
西亿丰 34%的股权,钟镇涌持有江西亿丰 40.02%的股权,应增汉持有江西亿丰
22.68%的股权,李培持有江西亿丰 3.3%的股权。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江西亿丰
提供 3,4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余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为江西亿丰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江西亿丰拟向金融机构为项目宜春经开区春一路 28 号地块申请项目贷款,
融资本金不超过 2 亿元,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江西亿丰提
供 6,8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余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为江西亿丰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江西亿丰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钟镇涌
    注册资本:126,031,579 元
    主营业务:机械零部件加工、铸造:机电产品制造、销售。(国有专项规定
的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西亿丰 34%的股权,钟镇涌持有江西亿丰 40.02%的
股权,应增汉持有江西亿丰 22.68%的股权,李培持有江西亿丰 3.3%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西亿丰资产总额为 197,180,066.41
元,负债总额为 12,245,983.98 元,净资产为 184,934,082.43 元,营业收入为
78,821,571.70 元,利润总额为 12,598,307.09 元,净利润为 11,561,038.00 元。以
上数据经北京宁鸿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参股公司江西亿丰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拟向金融
机构申请 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持有江西亿丰 34%
的股权,钟镇涌持有江西亿丰 40.02%的股权,应增汉持有江西亿丰 22.68%的股
权,李培持有江西亿丰 3.3%的股权。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江西亿丰提供 3,4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余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为江西亿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
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江西亿丰拟向金融机构为项目宜春经开区春一路 28 号地块申请项目贷款,
融资本金不超过 2 亿元,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江西亿丰提
供 6,8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余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为江西亿丰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上述融资及担保主体,均为公司生产业务体系内的重要组成
部分,为其稳定开展生产工作提供必需的资金保障,是实现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及
业绩增长的必要保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时,上述主体经营状况整体较好,
为其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较小,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且不存在与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相违背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担保事
项审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为满足生产经营需
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江西亿丰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
次担保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
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17.76 万元(不含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0.05%,本公司
对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71,846.99 万元,占本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31.87%。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议案及 2021 年度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参
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