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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之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2年培训情况报告2023-01-06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 2022 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之密”、“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伊之密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
伊之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
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2 年 12 月 30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伊之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
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内容


    2022 年 12 月 30 日,培训小组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
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通过远程交流和发送学习资料
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股票交易
规定及内幕交易防控相关法规和案例进行了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
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深了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股票交易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
义务的理解。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伊之密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
训人员包括:袁琳翕(保荐代表人)、邓梓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伊之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
管理人员及伊之密的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伊之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以上管理
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股票交易规定及内幕交易防
控的了解和认识。通过积极学习资本市场的新制度新规则,上述对象增强了法制
观念和诚信意识,加深了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股票交易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
务的理解。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伊之密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培训情况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
导期 2022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首祥                袁琳翕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