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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之密: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15  

                        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23-014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
的方式已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温建成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主要内容为 2022 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把年
报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3 年 4 月 15 日的《证券时报》。
    全体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 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2 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出具的财务报告是客观、
公正、真实的;公司《2022 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告
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
草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内容、
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的检查等.。
    本议案在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公司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679,894,446.26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05,457,084.61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21.43 %。
公司依据上述审计报告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在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74,248,118.99 元,按照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424,811.90 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为 405,457,084.61 元。母公司 2022 年度拟以
468,607,0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在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公司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
[2008]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全
面深入的检查和评价,并起草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综合考虑与筛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
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并且能够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且具有良好的声誉。
    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决定其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在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1、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
司拟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申请等值人民币 8 亿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含 1.5 亿票据池融资额度,以票据质押为担保方式),授信期限
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
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
分支机构申请等值人民币 4.1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
    3、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
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分支机构
申请共用等值人民币 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 4 亿元),含 7 亿元
集团票据池融资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
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
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及其境外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 6.7 亿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不含项目贷款额度),其中 4.7 亿元为敞口授信额度,2 亿元为非
敞口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在敞口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
子公司在敞口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非敞
口授信额度办理业务,可在中国银行顺德分行开立对应业务保证金账户,并就业
务提供保证金质押,与中国银行顺德分行签订《保证金质押总协议》。
    5、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
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境外分行申请等
值美元 3900 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
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按贷款金额 11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
司拟向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
    7、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
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其中 2 亿元为敞口授信额度,1 亿元为低风险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
    8、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
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申请等值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
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
司拟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及缔结外汇金融衍生交易合同,授信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
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0、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
司拟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申请等值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
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1、为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印度先进成型拟向
印度工业信贷投资银行(ICICI Bank),申请等值卢比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伊之密精密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有关申请授信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
文件)。
    本议案在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江西江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江工”)为满足
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拟向金融机构申请 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
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持有江西江工 34%的股权,钟镇涌持有江西江工 40.02%
的股权,应增汉持有江西江工 22.68%的股权,李培持有江西江工 3.3%的股权。
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江西江工提供 3,4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余股东按照持
股比例为江西江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江西江工拟向金融机构为项目宜春经开区春一路 28 号地块申请项目贷款,
融资本金不超过 2 亿元,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江西江工提
供 6,8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余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为江西江工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全体监事认为:上述担保主体是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及重要供应商,为其稳
定开展生产工作提供必需的资金保障,是实现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及业绩增长的必
要保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时,上述主体经营状况整体较好,为其提供的
担保,财务风险较小,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且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相违背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
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程序
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本议案在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江工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包
括公司及子公司向江西江工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加工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向
江西江工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并提供加工服务等业务。公司持有江西江工 34%
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西江工为
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1.5 亿元,实际发生额为 50,169,430.45
元。2023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1.5 亿元。
    全体监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遵循市场定
价规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
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议案在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外汇金融衍生品
投资,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从
事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投资的情况。上
述投资额度可以在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 12 个月内灵活滚动使用。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拟从事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的资金与公司国际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公
司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相关合同。
    本议案在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单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每年额度累计发生额不
超过 7.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单
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
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全体监事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上述投资事项。
    本议案在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的通知》(财会〔2021〕 35 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 解释了“关
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
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 并自 2022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关于发行
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
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审核议案后,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是根据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所做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
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