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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之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4-15  

                        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23-024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之密”)参股公司江西江工
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江工”)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拟向金融机构
申请 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持有江西江工 34%的
股权,钟镇涌持有江西江工 40.02%的股权,应增汉持有江西江工 22.68%的股权,
李培持有江西江工 3.3%的股权。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江西江工提供 3,400 万元的
连带责任担保,其余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为江西江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
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江西江工拟向金融机构为项目宜春经开区春一路 28 号地块申请项目贷款,
融资本金不超过 2 亿元,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江西江工提
供 6,8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余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为江西江工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江西江工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一路 28 号
    法定代表人:钟镇涌
    注册资本:30,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机械零部件加工、铸造:机电产品制造、销售。(国有专项规定
的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西江工 34%的股权,钟镇涌持有江西江工 40.02%的
股权,应增汉持有江西江工 22.68%的股权,李培持有江西江工 3.3%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江西江工资产总额为 218,097,070.50
元,负债总额为 39,260,306.53 元,净资产为 178,836,763.97 元,营业收入为
73,337,053.68 元,利润总额为-1,588,713.97 元,净利润为-1,588,713.97 元。以上
数据经宜春市君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参股公司江西江工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拟向金融
机构申请 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持有江西江工 34%
的股权,钟镇涌持有江西江工 40.02%的股权,应增汉持有江西江工 22.68%的股
权,李培持有江西江工 3.3%的股权。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江西江工提供 3,4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余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为江西江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
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江西江工拟向金融机构为项目宜春经开区春一路 28 号地块申请项目贷款,
融资本金不超过 2 亿元,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江西江工提
供 6,8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余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为江西江工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上述担保主体是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及重要供应商,为其稳
定开展生产工作提供必需的资金保障,是实现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及业绩增长的必
要保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时,上述主体经营状况整体较好,为其提供的
担保,财务风险较小,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且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相违背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
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程序
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为满足生产经营需
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江西江工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
次担保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
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
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6.23 万元(不含公
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0.02%,本公司对
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103,562.60 元,占本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43.79%。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议案及 2022 年度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
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