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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华仪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7  

						证券代码:300417             证券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2020-026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
会【2019】8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自2019年6
月10日起施行。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自2019
年6月17日起施行。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以下简称“《修订
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
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或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但未执行
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上述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
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的有
关规定及《修订通知》的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
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修订要求,本公司对2019
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
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修订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
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的要求,公
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主要变动,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
准: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
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在原“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
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以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依据,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以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为依据,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
构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以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依据,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