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仪器: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1-01-23
股票代码:300417 股票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2021-07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
(以下简称“《指南》”)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
已进行公示,公司监事会现就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2021年1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根据有关规定,于2021年1月12日在公司公告
栏公布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
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21日,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
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2021年1月21日公示期满,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
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指南》、《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
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符合《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骨干
员工。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不包含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
故意隐瞒的情况,本次拟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