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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华仪器: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
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及各
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股
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
有效的监督和检查,保障了股东的权益、公司的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的发展。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监事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
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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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
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 2020 年度有关重要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及各次股东大会。
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决
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
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
2019 年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
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没有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损害本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严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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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部在制度建设、会计监督职能方面得到不
断的完善和强化。监事会成员通过审议公司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等,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
查、监督。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监
事会审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认为其审计意见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公司的各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

    (六)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2020 年度公司没有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
情况,也未发生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进行了监督和
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内幕信息管理相关制度,
及时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提示其责任和义务,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
幕知情人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利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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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八)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
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对公司
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
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
制度,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做好如下工作:

    1、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
监督评价活动,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2、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监督
检查工作质量,更好地配合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

    3、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性,对公司财务状况、
内部控制、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等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加强
对公司重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
资金合规及高效地使用,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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