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417 股票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2021-035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二)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1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年5月 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科泓路1号公司二楼会 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杨耀光先生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 加本 次股 东大 会的 股东 及股 东代 理人 共 12 人, 代表 有表 决权 股 份 64,998,3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0%,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 64,737,5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8.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6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64,737,51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 律师事务所孙巧芬、曾思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00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4,998,31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1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60,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权的1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权的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表决通过。 2.00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4,976,81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99.97%;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反对票2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39,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权的91.76%;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权的0%;反对票2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权的8.24%。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表决通过。 3.00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4,997,91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1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反对票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60,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权的99.85%;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权的0%;反对票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 0.15%。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表决通过。 4.00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4,737,51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99.6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反对票260,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 反对票260,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10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表 决通过。 5.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4,737,51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99.6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反对票260,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 反对票260,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10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表 决通过。 6.0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4,997,91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1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反对票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60,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权的99.85%;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权的0%;反对票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 0.15%。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表决通过。 7.00关于续聘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4,998,31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1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60,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权的1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权的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表决通过。 8.00 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4,976,81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99.97%;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反对票2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39,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权的91.76%;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权的0%;反对票2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权的8.24%。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表 决通过。 9.00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4,976,81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99.97%;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反对票2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39,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权的91.76%;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权的0%;反对票2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权的8.24%。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表 决通过。 10.00关于监事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4,976,81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99.97%;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反对票2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权的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39,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权的91.76%;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权的0%;反对票2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权的8.24%。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表决通 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孙巧芬、曾思。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 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