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仪器: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8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
予的职权,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及各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保障了股东的权益、公司的利益和员工的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的发展。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监事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1)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1 2021.1.11
第四次会议 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1)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第四届监事会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2021.1.28
第五次会议 (2)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
(1)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3 2021.4.27 (2)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3)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
(5)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6)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4 2021.8.27 (1)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5 2021.8.27 (1)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二、监事会 2021 年度有关重要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及各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的
决策程序、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
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
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1 年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
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没有发现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损害本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严谨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认为公司财务部在制度建设、会计监督职能方面得到不断的完善和强化。监事会
成员通过审议公司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
2
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监事会审阅了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度审计
报告,认为其审计意见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各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
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没有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
期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2021 年度,公
司不存在违规担保,也不存在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本公司关联方、任何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担保事项。
(七)利润分配政策和执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
3
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内幕信息管理相关制度,及时向内幕信息知情
人提示其责任和义务,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知情人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制度,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九)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
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
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和运作
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
作,做好如下工作:
1、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并出
具专项核查意见。
2、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
量,更好地配合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
3、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性,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
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等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公司重大对外投资、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及高效地使用,切实保护
中小股东的权益。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