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仪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相关标准的说明的核查意见2022-11-0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
票价格波动未达到相关标准的说明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
仪器”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南华仪器本次支付现金购买广东嘉得力清
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2475%股权并接受 19.7425%表决权委托之重大资产购买
暨关联交易(下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
条第(七)款等相关规定,对南华仪器在本次交易股价敏感重大信息披露之日起
前 20 个交易日的波动情况进行核查,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审慎停牌、
分阶段披露”的原则,上市公司股票未停牌。
2、上市公司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与
同期创业板综合指数(399102.SZ)及 Wind 仪器仪表精选指数的涨跌幅情况如
下:
项目 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 停牌前第1个交易日 涨幅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9.85 9.59% 2.71%
创业板综合指数 2,715.72 3,085.44 13.61%
Wind仪器仪表精选指数 1,577.77 1,737.95 10.15%
剔除大盘因素涨跌幅 - - -10.90%
剔除同行业板块行业因素影
- - -7.44%
响涨幅
由上表可见,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
易事项公告停牌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分别为-10.90%和-7.44%,均未超
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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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款的相关标准,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信息
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款的相关标准,不构成异常波动情
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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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相关标准的说明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袁莉敏 朱展鹏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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