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0 证券简称:五洋停车 公告编号:2018-091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1,615,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实 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1,615,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2月20日。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取得情况及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徐州五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济南天辰机器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8号),核准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济南天辰机器集团有限公司等44名股东持有的山东 天辰智能停车有限公司100%股权,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 过5,700万元。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3名投资者张宏星、陈启伟、中融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共计发行8,296,943股股份。2017年12月11日,发行新增股份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12 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511,164,6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6元人民币(含税)的股利 分红,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 1 本由511,164,635股增至715,630,489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715,630,489股,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为359,871,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55,758,9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7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张宏星、陈启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在本次发行中均作出以下承诺: 本人/本公司将遵循《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本公司与徐州五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徐 州五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 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有关约定,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十二月 内不转让所认购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 诺一致,亦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相关的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相关承诺,不存在未履行 上述承诺的情形。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型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1,615,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实际 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1,615,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3名。 4、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2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1 陈启伟 4,901,018 4,901,018 4,901,018 2 张宏星 4,483,259 4,483,259 4,483,259 中融基金-平 安银行-中融 国际信托-中 3 2,231,443 2,231,443 2,231,443 融信托-融耀 定增 32 号单 一资金信托 合 计 11,615,720 11,615,720 11,615,720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减(+ -)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59,871,572 50.29% -11,615,720 348,255,852 48.6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5,758,917 49.71% +11,615,720 367,374,637 51.34% 三、股份总数 715,630,489 100% — 715,630,489 1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五洋停车 2017 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其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上述五洋停车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时所做出的相关承 诺; 3、五洋停车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综上,光大证券同意五洋停车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部分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 3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