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洋停车: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2020-02-20
证券代码:300420 证券简称:五洋停车 公告编号:2020-009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现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情况如下:
方案调整前 方案调整后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
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 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 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
然人等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 然人等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认购股份的,视 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认购股份的,视
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 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
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 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
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
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若国家法律、 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若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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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 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
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1、定价原则 1、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
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 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
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
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 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 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发行人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若发行人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 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
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P1=P0-D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息和送股或转增股本同时进行:P1=(P0-D) 派息和送股或转增股本同时进行:P1=(P0-D)
/(1+N)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息,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息,
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 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
行底价。 行底价。
2、发行价格 2、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根据股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 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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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结 日起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结束
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 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
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 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发行对象、定
价原则及限售期进行了调整。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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