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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洋停车: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16  

						证券代码:300420            证券简称:五洋停车         公告编号:2020-040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工业园珠江路北、银山路东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侯友夫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

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 277,527,8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8.780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
人 6 人,代表股份 277,527,7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8.7809%;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527,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527,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2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527,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527,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527,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527,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9,359,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侯友
夫、蔡敏、寿招爱及侯秀峰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
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527,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527,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527,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郑超、黄彦宇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

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五洋停车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五洋停车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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