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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洋停车: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6-1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洋停车”或“公司”)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对五洋停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9 号)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股票 143,126,097 股新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5.31 元,募集
资金总额 759,999,575.07 元,减除发行费用 8,647,391.18 元(不含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751,352,183.8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8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万元)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
 1                                             伟创自动化           21,400.00
         莞基地)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
 2                                             天沃重工              8,500.00
         州基地)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伟创华鑫             13,000.00
 4       五洋智云智慧停车项目                  伟创自动化           25,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五洋停车             12,100.00
                                   合计                             80,000.00
注:1、伟创自动化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2、天沃重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沃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3、伟创华鑫系公司全资孙公司东莞市伟创华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截止 2020 年 6 月 4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2,285.7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 62,998.17 万元(含利息)(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具体情况如下: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
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
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
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
产品不得质押。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
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
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存款或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1、投资产品虽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管
理,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
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
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
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资金的
使用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现
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
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
超过 3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五洋停车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的审议已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五洋停车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谢国敏                    崔增英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