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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洋停车: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0-11-17  

                        证券代码:300420             证券简称:五洋停车        公告编号:2020-087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立永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林伟通先生、侯玉鹏先
生、单醇林先生、王镜疑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聘任王镜疑女士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聘任王兆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历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
附件)。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
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
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的情况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高级管理人员孙晋明先生、胡云高先生不再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毛立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1
但仍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孙晋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0,722,4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4%;胡云高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7,120,757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83%,孙晋明先生、胡云高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及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毛立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孙晋明先生、胡云高先生、毛立军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
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王镜疑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6—83501768
    联系传真:0516—83501768
    电子邮箱:wuyangsh@163.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工业园珠江路北、银山路东。

    特此公告。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




                                   2
附件
    1、张立永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
册税务师、会计高级职称。2011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公司投资总监;2019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
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立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
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林伟通先生,1973 年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学历。1993 年 6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深圳市伟创华岳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 6 月至 2018 年
12 任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12 至今任深圳市伟创自动
化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时担任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停车设备工作委员会行
业专家,深圳停车产业化联盟秘书长。曾荣获机械式停车设备行业年度“优秀个
人奖”、“优秀企业家”、“中国经济创新领军人物”等奖项,同时为多项国家专利
的发明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伟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
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侯玉鹏先生,1984 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 年至今担任
济南天辰机器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4 年 2 月至今任济南天辰鸣翠餐饮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2014 年 4 月至今任济南天辰铝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至 2016
年 3 月任山东天辰智能停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
山东天辰智能停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山东天辰智
能停车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玉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22,810 股,通过济南
天辰机器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61,475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584,28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侯玉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单醇林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2012 年至 2015 年任汇泊
停车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至今任北京泊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
理;2018 年至今担任长安停车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单醇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
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王兆勇先生,1979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5 年 4 月至 2017 年
2 月担任百佳国际集团财务部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 2017 年 11 任公司财务工作;
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 11 至 2019 年 3 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兆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
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王镜疑女士,1986 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
理经理;2016 年 4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爱建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筹备小组成
员;2020 年 3 月至今任长安停车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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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镜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
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历娜女士,1982 年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11 年 10 月至 2015 年 2
月在公司证券部工作,2015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历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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