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五洋停车: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04-2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洋停车”或“公司”)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对五洋停车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江 苏 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279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43,126,097 股新股。公司根据发行
方案已经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3,126,097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3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 759,999,575.07 元,扣除发行
费用 8,647,391.1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51,352,183.89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对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83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拟投入募集资金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
 1                                            伟创自动化            21,400.00
        莞基地)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
 2                                             天沃重工              8,500.00
        州基地)

                                        1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伟创华鑫                   13,000.00
     4     五洋智云智慧停车项目                       伟创自动化                  25,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五洋停车                   12,100.00
                                    合计                                          80,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        累计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号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地)            21,400.00             884.86
 2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地)               8,500.00           744.4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000.00           2,926.76
 4       五洋智云智慧停车项目                                  20,135.22                      -
 5       补充流动资金                                          12,100.00          12,100.00
                             合计                              75,135.22          16,656.04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时间                   状态时间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东莞基地)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
 2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徐州基地)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4        五洋智云智慧停车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2020 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
 度,部分工程的建设进度、生产设备的采购以及安装调试工作均有所延缓,导致
 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一定差异。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
 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
                                           2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
发展前景,公司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决定将部分募
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
期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
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投项目按新的计划进
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
和公司的现状,有利于投资效益的更好发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
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3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五洋停车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五洋停车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劵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五洋停车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谢国敏                          崔增英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