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洋停车: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对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124号)的回复意见2021-06-0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对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0 年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124 号)的回复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 年 4 月 29 日,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五洋停车”)收到贵部发来的《关于对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 2020 年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124 号)。五洋停车按照
贵部要求,对有关问题作书面说明回复。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对年报问询函的回复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问题 9、截至期末,募投项目“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智能
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投资进度分别为 4.13%、8.76%,均预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请结合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市场需
求变化情况等说明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可按期建设完成。请保
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结合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市场需求变化情况等说明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一)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
地)”、“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地)”实施进展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 占比
(万元) (万元)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
21,400.00 1,219.14 5.70%
莞基地)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
8,500.00 1,728.06 20.33%
州基地)
2020 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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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部分工程的建设进度、生产设备的采购以及安装调试工作均有所延缓,导致
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一定差异。
(二)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020 年度,公司全年实现收入 16.32 亿元,同比增长 26.34%,其中机械式
立体停车设备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10.04 亿元,同比增长 22.86%。
从长远来看,伴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长,我国每年新增停车泊位需求同样呈
现上升趋势,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已有 16.82 亿元(含税)的机械式立
体停车设备在手订单,市场需求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综上,公司“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地)”、“智能机械
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地)”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以及公司整体战略
发展方向,上述募投项目相关的市场条件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项目可行性亦未
发生重大变化。
二、募投项目已进行延期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
莞基地)”、“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均由 2021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事项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结合相关市场环境等因
素进行分析;
2、核查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
3、查阅发行人审计报告及财务资料,了解公司现有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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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情况,获取公司现有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在手订单情况;
4、查阅与募投项目延期相关的决议及披露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
地)”、“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地)”相关的市场条件未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项目可行性亦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当前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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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对江苏五洋停车产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0 年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124
号)的回复意见》之盖章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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