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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洋停车: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6-1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洋停车”或“公司”)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五洋停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9 号)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股票 143,126,097 股新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5.31 元,募集
资金总额 759,999,575.07 元,减除发行费用 8,647,391.18 元(不含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751,352,183.8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8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募
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公司子公司、公司孙公司及保
荐机构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止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8,925.26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 57,403.62 万元(含利息)。

    三、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及此次拟进行现金
管理的计划

    (一)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洋停车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额度及期限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含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及
理财收益已全部到账,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
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
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
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
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
产品不得质押。

    4、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
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
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存款或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投资产品虽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闲置募集资金
管理,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
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
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资金
的使用情况。

    四、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一)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洋停车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伟创自动化”)使用不超过 1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1 年 6 月 2 日,全资子公司伟创自动化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 13,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二)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性、
必要性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子公司伟创自动化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2、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全资子公司伟创自动化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
来越大,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伟创自动化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652.5 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若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
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同意子公司伟创自动化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活动
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
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 1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1、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
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国敏                     崔增英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