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洋停车: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6-11
证券代码:300420 证券简称:五洋停车 公告编号:2021-035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
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自动化”)拟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9 号)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股票 143,126,097 股新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5.31
元,募集资金总额 759,999,575.07 元,减除发行费用 8,647,391.18 元(不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51,352,183.8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83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万元)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
1 伟创华鑫 21,400.00
莞基地)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
2 天沃重工 8,500.00
州基地)
1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伟创华鑫 13,000.00
4 五洋智云智慧停车项目 伟创自动化 25,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五洋停车 12,100.00
合计 80,000.00
注: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机
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地)”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伟创自动化常平分公司变
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伟创华鑫实施。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募
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公司子公司、公司孙公司及保
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
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
资,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4,535.218389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伟创自动化增资,用于
实施“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地)”项目、“五洋智云智慧停
车项目”项目、向全资孙公司东莞市伟创华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5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苏天
沃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
基地)”项目。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东莞市伟创华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
1,487.33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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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伟创自动化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
将“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地)”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深
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常平分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东莞市伟创
华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8,925.26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 57,403.62 万元(含利息)(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伟创自动化使用不超过 13,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并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6 月 2 日,全资子公司伟创自动化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 13,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
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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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伟创自动化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二)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全资子公司伟创自动化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
来越大,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伟创自动化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652.5 万元。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若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
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伟创自
动化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
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
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伟创自动化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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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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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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